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是成交价还是评估价,是根据改变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分别是:
根据成交价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根据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扩展资料: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实行3 ~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