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快递公司有有意或重大过失的,要全部赔偿。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经过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迟、遗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应当按照与用户的商定,依法予以赔偿。 公司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商定的,对于买下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买下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限定赔偿。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导致另一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