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两者的定义不同。
1、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起诉状和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是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
2、刑事辩护词是指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的代理意见。 从两者的定义来看,不难看出,答辩状与辩护词内容明显不同。
(二)其次,两者的内容不同。
1、从答辩状和刑事辩护词定义来看,答辩状内容是针对的是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的上诉状内容,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的同意或反驳的意见。
2、而刑事辩护词的内容,是针对一审或二审全案内容所阐述的观点及对原告或上诉人观点,提出反驳观点的全面、综合的意见,包括答辩状内容。
(三)再次,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
1、刑事辩护词内容包括了答辩状的内容。
2、而答辩状的内容并不是刑事辩护词的全部内容,仅是辩护词中的一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