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暂停、停止的时间
开始资本化时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上述一个条件不满足,借款费用就不能开始资本化。
暂停资本化的时间,会计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
上述规定是利息费用予以资本化计算的前提。
二、注意准确理解核算中的几个概念
(一)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它是指企业在建造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过程中所占用的借款总额(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扣除专门借款以外的部分,该规定界定了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的范围。
(二)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它是计算的核心,也是计算的难点,因为每笔一般借款被占用的时间往往会不一致,故需要对在不同时点被占用的一般借款按时间加权平均,计算中,可以天数、月份、季度、年作为计算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的权数,只是在计算过程中,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与资本化率的口径要一致。即: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实际占用天数/会计期间涵盖天数)]。
(三)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如果只借入一笔借款,该资本化率即为该笔借款的利率;如果借入了一笔以上的借款,则该资本化率就需计算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以上是对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注意事项的回答。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