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规定。第146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当然,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到法医鉴定、物价鉴定等司法鉴定的,鉴定时间不包括在上述期限之内。所以说,一般的民事案件一般都是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或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的,可以报请批准,当然批准后一般应当通知你的。如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下判决,则是违反了法律程序,你可以直接要求结案,或向法院的领导反映,要求解决的。以上是法院过期的案子还可以受理吗问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