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个人所得税太高了,其实是可以实现合理避税的,假设张小姐月收入3万,年收入36万,通过捷税宝工资个税型产品,改变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关系,将原本的全额劳动合同关系,转变为基础劳动合同服务合同。张小姐在改变合同模式后,把3万的收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每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5000元支付给张小姐;另一部分按照服务费形式支付给张小姐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根据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张小姐每月仅需要缴纳278元税金,净收入为29722元,相比此前的税后工资24380元,月收入瞬间提高了5342元,综合税率仅0.96%。收入越高对比效果越明显,不要太开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