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向法院起诉怎样推翻公证遗嘱.要求遗嘱无效.提出你的论点论据.实际上.凡是公证过的遗嘱.都是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公证处给你爸办公证前,会验证需要公证的财产的合法性.就是说.公证处已经认为,你爸的财产是合法的.你的观点是,不能白白送人.是这样子.公民有处置财产的权力.是民法范畴.说白了,就是,如何处置财产是公民的私事,法律精神尊重公民的权益.你可以看下继承法.里面说得很清楚了,
有遗嘱的,优先按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办理.就是说,要分家产.如果你们有立遗嘱,按你们意愿办,如果没有.按国家法律条例来给你们办.免得大家有纠纷.是这个意思.所以,你觉得白白送人了.我基本上觉得没办法,因为是遗嘱上写的,关键还是公证过的遗嘱.
2.公积金也属于继承的遗产.也按照继承法.看遗嘱里有没有说明.如果没有说明.那将会按照继承法法定继承.由你爸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爸的子女,配偶,父母),这笔钱我觉得是这样.单位领导应该要看继承公证书,或者遗嘱.看到底归说,或者说由谁和谁分配.至于那笔4万元借款.那是后面的事.
这个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如果有遗嘱.遗嘱里面没有说给你.那就不需要你到场了.手续是到当地房管所办理过户.
4.公证处可能只能查询到有公证过的遗嘱.有些遗嘱是不一定经过公证处的.你如果要查.要看下你当地公证处有没有这项业务.具体来联系你当地公证处
5.房子过户不是由公证处办理的,是由房管所办理过户的.公证处只能给你办理继承公证书,
如果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有论点论据,而法庭又扶持的话.你的房子就要重新分配.
房子继承的流程是,首先确定继承人.继承人可以是单一,也可能是多个.确定办法是,有遗嘱的,看遗嘱,没遗嘱的,按法定.具体第一顺序有继承人,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都找不到人,财产归国家...你提供的信息不够.按你意思说,两个房子是你爸的.就是说,房产证是你爸的名字...要改成你名字..就要到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房管所一定要你爸到场,你爸不能到场,出具你爸的受权委托书也行,如果你爸去世...房管所就要求你出具继承公证书.这个说涉及到公证处.没有继承公证书.房管所是不能给你办理过户的.如果此房已经过户...而且是在你爸去世后过的户..那一定是有继承公证书,由你全额继承.而你题里说还有你哥...那你哥也是这房子的继承人...如果是按法定继承,你哥一定有份,还有你妈...而你成功办理过户,唯一可能性是他们都放弃继承,你才能办理过户...要么就是遗嘱继承,你爸指定这把房子写在遗嘱里面,交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