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对方有合法驾驶证的,车主无赔偿责任:在以前只要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无论如何都有连带赔偿责任的。但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施行,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借车人肇事逃逸后,车主无需承担责任:有些车主比较倒霉,车借出去了,肇事后还逃逸,受害人还找上门索赔了。这种情况,车主也无需赔偿。同样是《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车辆借出后驾驶人肇事逃逸,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