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父母去世之后,且父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的。女儿与儿子以及死者的配偶、父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都属于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