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为两种:一是普通程序,二是简易程序。没有严重不严重一说,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时通常所适用的程序。
从普通程序的基本结构来看,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诉讼中止和终结、判决和裁定等5个环节。
普通程序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基础,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普通程序位列众多程序之首,而且与其有关的条文最多共有31条,内容最复杂,集中体现了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完整性和层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