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评估价值步骤如下:
1、专利权人与评估机构进行前期沟通
2、确定专利权评估的目的及范围--根据国家收费标准进行协商收费
3、评估机构委派小组进驻现场考察专利研发情况-搜集专利评估所需资料
4、搜集完专利评估资料后返回-评估机构撰写报告
5、出具评估报告草稿与专利权人沟通
6、出具报告正式版本收取剩余评估费。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