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新的暂住证,有案底不影响办理暂住证。rnrn办理条件rn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rn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rn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rn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rn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rn办理材料rn
1、办证群众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rn
2、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n
3、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rn(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rn(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rn(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申请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rn(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rn(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rn(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rn
4、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rn办理流程rn
1、流动人员带齐上述资料,到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证窗口,填写信息登记表,提交申请;rn《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点击可下载)rn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信息登记表,并采集流动人员相片及相关信息,开具居住证领取凭证;rn
3、制证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再将居住证分发给申办人。rn办理时限及费用rn法定期限:各区的时限不同,以实际情况为准。rn承诺期限:各区的时限不同,以实际情况为准。rn收费标准:20元/证rn办理地点rn各居住地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