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强制医疗是属于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后,由公安机关将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送交强制医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三十三条对前条规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被告人强制医疗的决定
(二)被告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或者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已经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同时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三)被告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五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五日内,向公安机关送达强制医疗决定书和强制医疗执行通知书,由公安机关将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送交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