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各位律师好,我马上要司法考试了,我有一些问题想请教一下,请问一下主动投案与自首有什么区别呢?谢谢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7-07-28 四川绵阳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尽管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如何处理自动投案做了司法解释,但实践中遇到涉及自动投案认定的问题,纷繁复杂,法条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仍嫌粗疏,对有关实务问题需要更加深入地探讨。
      新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这就在法律上规定了一般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其中“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首要条件。
      对于什么是“自动投案”,普遍认为是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一般来说,以这个定义为标准来界定自首是没有问题的。但值得思考的是,究竟应如何理解“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和“自愿置于有关机关和个人的控制之下”。“归案之前”是对自动投案的时间限定。投案行为通常实行于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或者犯罪事实虽被司法机关发觉,但犯罪分子尚未被发觉之前;或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被发觉,但司法机关尚未对其进行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未被发觉的情况下投案;
    (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尚未查清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投案;
    (3)在犯罪事实还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查询、教育后,自动投案;
    (4)在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被发觉,而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进行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以前,自动投案;
    (5)犯罪分子在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自动投案(6)犯罪分子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去投案的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的,视为自动投案。
    (7)实践中“送子女或亲友归案”的,一般并非出于犯罪分子的主动,而是经家长、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
    (8)被采取强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在自动投案的限定中,“出于本人的意志”强调的是犯罪分子投案具有自动性。从这一点要求出发,那些在犯罪后被抓获、强行扭送公安机关而归案的犯罪分子,即使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也不能认定为自首。但是“自动性”是否要求犯罪分子完全基于自己的意志选择呢?笔者认为,“出于本人的意志”,应从设立自首制度的宗旨的角度作广义的解释,凡是到有关机关或有关人员投案,而又不明显抗拒控制或处理的,都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通常认为,自首制度的价值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鼓励犯罪人主动归案,争取宽大处理;二是尽可能降低司法成本,提高破案效率。这两个方面的价值在根本上是统一的,但有时难以两全其美,认定自动投案,只要基本能获得这两方面价值的统一即可。
      自动投案的最后一个要素,便是“自愿被控制”。笔者认为,这是自动投案的应有之义,也是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之所以成立自首最起码的条件。因为只有犯罪分子自愿置于有关机关的控制之下,才能表明其自动投案的彻底性,才能保证司法机关对其行为的裁判,否则,自动投案甚至交代罪行也就没有实质意义。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对自动投案作了较为详尽的解释。但是,从近几年来的司法实践来看,又出现了不少新问题,许多认识上的分歧需要认真探讨和总结。笔者在此从自动投案中的投案、自动、投案对象三方面谈一下自己的理解。
      一、 自动投案中的投案
      “自动投案”,顾名思义,“投案”是核心行为,自动是关键特征。投案汉语词典释为,犯法的人主动到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交代自己的作案经过,听候处理。
    全文
    14 2017-07-28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新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这就在法律上规定了一般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其中“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首要条件。
    对于什么是“自动投案”,普遍认为是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一般来说,以这个定义为标准来界定自首是没有问题的。但值得思考的是,究竟应如何理解“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和“自愿置于有关机关和个人的控制之下”。“归案之前”是对自动投案的时间限定。投案行为通常实行于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或者犯罪事实虽被司法机关发觉,但犯罪分子尚未被发觉之前;或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被发觉,但司法机关尚未对其进行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未被发觉的情况下投案;
    (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尚未查清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投案;
    (3)在犯罪事实还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查询、教育后,自动投案;
    (4)在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被发觉,而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进行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以前,自动投案;
    (5)犯罪分子在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自动投案(6)犯罪分子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去投案的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的,视为自动投案。
    (7)实践中“送子女或亲友归案”的,一般并非出于犯罪分子的主动,而是经家长、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
    (8)被采取强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在自动投案的限定中,“出于本人的意志”强调的是犯罪分子投案具有自动性。从这一点要求出发,那些在犯罪后被抓获、强行扭送公安机关而归案的犯罪分子,即使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也不能认定为自首。但是“自动性”是否要求犯罪分子完全基于自己的意志选择呢?“出于本人的意志”,应从设立自首制度的宗旨的角度作广义的解释,凡是到有关机关或有关人员投案,而又不明显抗拒控制或处理的,都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通常认为,自首制度的价值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鼓励犯罪人主动归案,争取宽大处理;二是尽可能降低司法成本,提高破案效率。这两个方面的价值在根本上是统一的,但有时难以两全其美,认定自动投案,只要基本能获得这两方面价值的统一即可。
    自动投案的最后一个要素,便是“自愿被控制”。笔者认为,这是自动投案的应有之义,也是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之所以成立自首最起码的条件。因为只有犯罪分子自愿置于有关机关的控制之下,才能表明其自动投案的彻底性,才能保证司法机关对其行为的裁判,否则,自动投案甚至交代罪行也就没有实质意义。
    以上是主动投案与自首的区别
    全文
    9 2017-07-2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6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请问主动投案与自首有什么区别呢?
一键咨询
  • 遂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4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6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5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成都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8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资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1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2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6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8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5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7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0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6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凉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8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0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绵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乐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5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3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眉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5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达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雅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7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0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乐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绵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1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7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8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2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3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资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5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4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0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坝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达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8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7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眉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3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4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6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6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成都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5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5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充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8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3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成都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凉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6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凉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0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6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无锡178****197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0****766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153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投案自首的条件什么是主动投案自首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投案自首的条件什么是主动投案自首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一类经济适用房跟限价商品房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上,经济适用房与限价房这两种房屋类型,它们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价格层面来看,经济适用房的售价普遍低于市场水平,这是由政府为那些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措施所决定的;
而限价房的售价则相对于普通商品房而言更为亲民,但又高于经济适用房的售价。
其次,从销售对象的角度来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通常是那些家庭年收入相对较低的本市居民;
而限价房的购买者则主要是那些无法承担普通商品房高昂房价的中等偏下收入的本市居民。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限价房管理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市人民政府选定拟出让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1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一房卖了以后再抵押给别人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房屋售出后,如再进行抵押,将被视为无权处分的行为。
在此情况下,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所有权人享有追回相关财产的权利。
根据现行法规,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受让方即可获得该不动产出或动产的所有权:
首先,受让方在接受该不动产或动产时应为善意;
其次,其支付的价格需合理;
最后,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若依法应办理登记手续的,已完成了相应的登记,而无需登记的,则已实际交付给了受让方。
对于受让方依上述条款所取得的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权处分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此外,若当事人因善意取得其他物权,也可参照适用上述两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什么是主动投案自首?如何认定自动投案自首?
犯罪人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前提,就谈不上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处理。自动投案包括三种基本情况: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聚众斗殴罪主犯能判缓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聚众斗殴之主要参与者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则可能获得缓刑判决。
而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
针对被判以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者,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要素方可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轻微;
(二)具备真诚认罪悔过表现;
(三)不存在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危险性;
(四)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缓刑宣判后,可根据犯罪性质及具体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特殊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领域、场所,以及与特定人员接触。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同时被判处附加刑,则附加刑仍需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汇报自身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有关会客的规定;
(四)如需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或迁居,应事先向考察机关申请并获批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1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受贿罪中数额特别巨大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中,对受贿罪的量刑有明确的规定。
以下是不同受贿金额对应的犯罪等级以及具体标准:
一、受贿金额在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者,认定为受贿罪中的“数额较大”;
二、受贿金额在二十万元至三百万元之间者,认定为受贿罪中的“数额巨大”;
三、受贿金额超过三百万元者,则被认定为受贿罪中的“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什么是主动投案自首?
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是指:1、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2、犯罪事实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犯罪分子本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罪量刑标准分主次犯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盗窃罪的主要罪犯及从犯的量刑标准,乃是依据案件所涉及的情节严重性而定。
主要罪犯需承担起整个犯罪行为的定罪责任,而从犯则可获得相应的减轻处罚。
在特定情况下,这一判定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法的评估和处理。
其次,对于团伙盗窃事件,应当进行物价鉴定,并以鉴定价值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主要罪犯将按照全部盗窃金额进行定罪量刑,而从犯则可参照主要罪犯的量刑标准予以减轻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被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的公私财物不仅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还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
对于那些擅自拿取自家或近亲财物的行为,通常可不视为犯罪处理;
但若确实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在处罚时亦应对其与在社会上作案的行为加以区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怎样算主动投案自首,自首后如何处罚
自动投案包括三种基本情况: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3、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犯罪较轻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种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免除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有投资关系固定资产转让注意哪些法律条款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出售固定资产之际,应该根据其销售金额来计算并交纳相应的营业税;
而对于销售设备的情况,则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其销售额为基础进行增值税的缴纳。
2.关于上述交易事项的财务处理流程如下:
(1)当涉及到出售、报废及毁损等情形下的固定资产转移至清理阶段时,必须执行以下操作:
首先,记录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化为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其次,记录已经计提的折旧费用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将其分别计入累计折旧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
最后,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从固定资产科目中转出。
(2)在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清理费等,应当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记录,同时将其记入银行存款科目。
(3)在计算并缴纳相关税金时,企业需要特别注意销售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情况,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应按照其销售额计算并交纳营业税;
而对于销售设备的情况,则需缴纳增值税。
此时,应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两个科目中。
(4)在回收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以及变价收入等款项时,应将其分别记入银行存款与原材料等科目,同时将其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5)若有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提出赔偿要求,应将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将其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6)在固定资产清理完成之后,若出现净收益,应将其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或者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期间)两个科目中;
反之,若出现净损失,应将其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或者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者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因正常原因导致的损失)三个科目中,同时将其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主动投案自首如何处理?
主动投案自首的处理方式是在投案者交代犯罪事实之后,将其拘留,若是有必要的可以直接羁押然后等待法院或者是检察院开庭审理此刑事案件即可。若是自首后交代的事实,有助于公安机关将其他的犯罪主体抓捕的,那么最后量刑时可以适当减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