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刑是我国特有的刑罚种类,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又无须关押,但必须给一定刑罚惩罚的犯罪分子。随着人们对刑罚观念的进一步改变,在西方国家,保护观察、社会服务令、周末监禁、缓刑等非监禁刑被广泛适用,而管制刑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开放型的非监禁刑罚方法,符合了世界性的刑罚发展趋势。但作为我国的限制自由刑,管制刑不仅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甚少,对其是否保留更在法学界引起很大争论,笔者认为在刑罚发展轻缓化、社会化的时代背景下,管制刑具有其他刑罚方法所不能替代的制度优势,有其存在的价值,不应该废除。但是管制刑在立法上、司法上存在的缺陷也是不容忽视和不能回避的,这些缺陷直接影响着管制刑的实际适用和执行效果,已严重阻碍了管制刑刑罚功能的发挥,必须予以完善。上述即为如何完善我国管制刑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