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指有另一半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另一半而与之结婚的做法。所谓有另一半,是指男性有妻、女性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流程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另一半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另一半一方丧命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另一半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另一半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另一半,但明知另一方有另一半,而有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做法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做法。诉讼重婚罪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虚构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世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住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无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搜罗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能够搜罗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两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两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