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回证是将法律文书按照法律规定的途径送交给接受送达方,由受送达方签字确认以证明法律文书已经送交的法律文书。送达回证上受送达人就是法律文书上的当事人本人(即行政处罚相对人、被处罚人),因为法律文件一般要交给本人,但是,有时候,本人有委托人,或者本人不在,那怎么办,就需要有一处由本人以外的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书时签字的地儿,那就是收件人,就是实际本人以外的实际接收人。受送达人处应由被处罚人本人签字,收件人处由本人以外的有权接受该法律文件的人签字,比如被处罚人的同住成年家属,夫妻、父母啦,都是可以的。如果是单位,受送达人处可以由单位负责接收法律文件的办公室等签收,不存在代收的问题了。希望以上分析,对你理解送达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