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申请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规划许可证,才可以在农村建房。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考察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问题后,将符合“一户一基”的相关条件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5、宅基地获得批准后,就会发放相应的证书(“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