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明确限定,村民委员会人员中,应当有妇女性员。 妇女主任的职责如下:
1、在村党支部、村委会主管下,向妇女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乡村居的方针、政策;教育妇女正确处置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引导妇女走共有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
2、组织妇女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提倡勤俭持家、尊老爱幼、邻里和睦、遵纪守法的文明新风;
3、教育、引导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组织妇女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带领妇女“手拉手”致富奔小康活动;
4、教育妇女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妇闺女童的合法权益;要为妇女、儿童说真话,多办实事;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女卫生知识,引导妇女实行计划生育,教育好娃儿,讲究卫生,预防疾病,关心妇女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