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楼盘不相同,你能够具体询问一下。所谓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置,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经过中争论的焦点。目前我国尚不能律对公摊面积加以约束,只有建设部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门文件做出的原则性限定。政策主要是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准则《房屋测量规范》执行。依据《房屋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效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行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有使用功效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