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房顶子维修怎么平摊费用
关于楼宇屋顶出现渗漏问题所产生的维护费用,通常情况下是由该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分担责任的,但如果在房屋所有权范围内的楼顶部位,则应视为业主个人产权的一部分。若屋顶确实属于公共区域,并且超过了常规的保修期限,那么可以向物业管理机构进行反馈,并提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的使用需要经过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业主大会的严格审核和批准。而对于尚未超出保修期限的屋顶问题,则应该由开发商负责进行修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二、楼房顶楼漏水维修费用谁来承担
若顶层房屋发生渗漏现象且在合理保修期内,相关修复费用应由开发商负责承担;而当保修期限超过时,需注意的是,楼顶空间作为全体住户所共同拥有的公共区域,因此其维护保养责任将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承担。
此外,对于单栋住宅内的所有业主或仅限于该栋住宅内的业主及其与之结构相连接的非住宅业主共享的部分,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如住宅的地基、承重墙、柱子、横梁、楼板、屋顶以及室外的墙壁、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为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
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
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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