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论是定期宣判,还是当庭宣判,都必须开庭宣判,即使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必须公开开庭宣判。
2、我国诉讼案件的宣判方式有两种,一是当庭宣判,二是定期宣判。
3、定期宣判,是指法院在庭审结束后,告知当事人定期宣判的时间和地点及其后果,计入庭审笔录,并于所定时间对当事人宣读裁判内容。
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裁判。
5、《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裁判。
6、《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宣告裁判,一律公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