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防止丢失不能是同时领取多个身份证的理由,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关于旧证回收的原则,新办理一张身份证的同时,另一张在法律层面是失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即表明我国有关主管机关对公民进行居民身份证方面的管理,实行的是一人一证的管理。持有多证的情况会给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造成混乱。因此,公民在领取新证时,必须要交回原证。即在同一时段内只能办理并持有一张身份证。如果丢失,只能办理身份是补办手续。扩展资料
1、我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将被处200元以下罚款;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购买、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将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从事犯罪活动,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另外,依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当事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在毫不知情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被冒用人知情,并明知冒用人利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则可能构成共犯,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