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是需要在当地市内办理提取手续的。林甸县是属于齐齐哈尔市,并不属于大庆市,所以是不能提取的。员工需要在齐齐哈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rnrn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rn第十条rn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n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rn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rnrn第十一条rn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rn(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rn(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rn(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rn(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rn(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rn(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rn(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nrn第十二条rn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rn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rnrn第二十四条rn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rn(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rn(二)离休、退休的;rn(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rn(四)出境定居的;rn(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rn(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n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n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nrn第二十五条rn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rn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