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向不同部门举报。客运站内向交通局运管机构举报,道路上向公安机关举报。 根据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经许可机关同意,在农村客运班线上运营的班车可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设置临时发车点等灵活的方式运营。 本规定所称农村客运班线,是指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客运班线。 第四十九条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
第七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客运站、旅客集散地对道路客运、客运站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此外,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所以,运管机构一般是在客运站内进行监管,如在站内超载可以向他们举报。 而对于道路上的超载管理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 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