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简单的问题是免费的,如果比较复杂或需要时间长的话,是要收费的。在咨询之前,最好问清楚律师,要不要收费,有些热心的律师是不收费的。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一)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
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审判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计时收费 办理本标准第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事项,可以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2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时间,折半计算。本文由山东刑事律师网提供
七、执行期限 本标准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期满后,由省物价局、司法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