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权的制度功能及本质属性 撤诉权在本质上是一种纯粹的程序性权利,撤诉权在法律制度中担负的主要功能是在程序上抵消起诉权或上诉权,而不会导致当事人实体权利的灭失或确认的法律后果。法院在审查当事人的撤诉申请时,无须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或权益进行裁判,也不会对和解协议中涉及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确认。和解撤诉后,只要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当事人就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或上诉。
我补充一下 别人把你起诉了 后来他和你和解了 就应该是庭外和解 所以 他可以撤诉 至于诉讼费用一般简易程序是不退的 若是普通程序则退还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