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我爷爷给我们留了一套房产,是我和我哥,百分之80是我的,20是他的,然后要拆迁了,但是他要没个地方都是百分之20,请问按份共有房产分割诉讼有用吗?

帮助10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匿名 2017-07-31 辽宁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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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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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房屋作价补偿 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另一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1、如果两人都主张要房子。在操作过程中,法院可能对房款会采取竞价的方式,出价高者得房;
    2、如果一人要房一人不愿意要房。如果双方对房屋价格没有异议那么可以直接确定转让份额的价款;如果双方对房屋价格有争议,则有可能涉及对房屋价格的评估,以此来确定转让份额的价款。房屋变价分割 如果两个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时,法院可能会要求把房屋拍卖出售,卖得的价款由两个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最后,小李根据庭审中的情况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地完成了共有房屋的分割,拿到了其应得的房款。律师提示:在分割按份共有房屋时,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以上是按份共有房产分割诉讼的相关内容,望采纳。
    全文
    7 2017-07-31
  • 婚姻关系调解法务
    婚姻关系调解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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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不得两诉,原先的判决讲清楚的以判决为准,没有诉过的可以诉,拆迁是总体规划,如果一方不同意,拆迁人可以申请裁决然后强制执行的。
    是可以的。。
    既然是拆迁,则双方都要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然后对拆迁补偿按比例分配
    判决我得老房子的80%,他得20%。应该以老房子的整体面积为基础划分继承比例,而不应该以每间房屋的面积为基础划分继承比例,因此你哥哥的说法是很难成立的。
    不能。。。。。。
    判决得老房子的80%,应该以老房子的整体面积为基础划分继承比例,而不应该以每间房屋的面积为基础划分继承比例,
    我觉得你哥的说法不对的。
    法院判决清楚,是总体的80%归你,你不能重复诉讼
    以上是对按份共有房产分割诉讼的相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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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17-07-31
  • 辽阳法务团
    辽阳法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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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所谓份额,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权整体中所享有权利的份量,即所有权份额,其效力及于房屋整体的每一物质构成部分,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实物份额。房屋按份共有并不是把共有房屋分割成若干份,各享有一份所有权,而是各所有权人按照所有权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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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20-12-25 0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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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份共有怎么分割
房屋按份共有又称房屋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所谓份额,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权整体中所享有权利的份量,即所有权份额,其效力及于房屋整体的每一物质构成部分,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实物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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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请问一下按份共有房产怎么分割?
按份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1、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2、对房屋进行直接分割,即按层或者按间分割房屋;3、将房屋出售,取得的价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1w浏览2024-10-07
婚前房产按份共有离婚时分割怎么分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若在婚姻登记之前由单方当事人全额购置房屋,但房产登记簿却载明为夫妇两人共同所有的情况,此时应当视作夫妇共有财产;
如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无法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其次,如果该房屋系在结婚登记之前通过抵押贷款方式购买,虽只登记在单方当事人名下,但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应归属登记方所有,然而,婚后房产价值增长以及所偿还贷款部分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此种情况下,未登记方有权请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再者,若在结婚登记之前,某一方父母为其子女购置的房屋,可视为对其子女的单独赠予,因此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明确约定,否则在离婚诉讼中不应予以分割。
最后,对于在结婚登记之前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夫妇离婚之时,应根据各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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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按份共有房产怎么分割
10w+浏览2023-09-06
离婚分割财产按份共有怎么分割
离婚分割财产按份共有的话当然就是共有人平等的分割,按照婚姻法第39条的相关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的共有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如果相关的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当然有权利要求分割该财产,既然是按份共有,按照相应的份额来分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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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按份共有房产分割
房屋按份共有又称房屋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所谓份额,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权整体中所享有权利的份量,即所有权份额,其效力及于房屋整体的每一物质构成部分,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实物份额。
1w浏览2025-02-14
婚前房产按份共有离婚时分割怎么分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若在婚姻登记之前由单方当事人全额购置房屋,但房产登记簿却载明为夫妇两人共同所有的情况,此时应当视作夫妇共有财产;
如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无法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其次,如果该房屋系在结婚登记之前通过抵押贷款方式购买,虽只登记在单方当事人名下,但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应归属登记方所有,然而,婚后房产价值增长以及所偿还贷款部分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此种情况下,未登记方有权请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再者,若在结婚登记之前,某一方父母为其子女购置的房屋,可视为对其子女的单独赠予,因此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明确约定,否则在离婚诉讼中不应予以分割。
最后,对于在结婚登记之前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夫妇离婚之时,应根据各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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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按份共有房产怎么分割
10w+浏览2023-09-03
离婚房产可按份共有分割吗?
离婚时离婚房产可按份共有分割,也分为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和没有其他约定这两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另有约定那么离婚后就按照夫妻双方的约定执行约定的内容,如果没有约定就可以照房产证约定的分额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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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按份共有如何分割共有物
1w浏览2025-03-12
婚前房产按份共有离婚时分割怎么分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若在婚姻登记之前由单方当事人全额购置房屋,但房产登记簿却载明为夫妇两人共同所有的情况,此时应当视作夫妇共有财产;
如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无法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其次,如果该房屋系在结婚登记之前通过抵押贷款方式购买,虽只登记在单方当事人名下,但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应归属登记方所有,然而,婚后房产价值增长以及所偿还贷款部分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此种情况下,未登记方有权请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再者,若在结婚登记之前,某一方父母为其子女购置的房屋,可视为对其子女的单独赠予,因此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明确约定,否则在离婚诉讼中不应予以分割。
最后,对于在结婚登记之前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夫妇离婚之时,应根据各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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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共有人如何才能合理的进行房屋按份共有分割呢
10w+浏览2023-09-09
离婚财产分割按份共有怎么判?
会按照男女平等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去分割。依《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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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按份共有房屋不予分割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按份共有土地或动产的权利人各自拥有所占有部分的所有权。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分割请求。如分割造成其他权利人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若财产可顺利分割且不影响价值,应以实物形式划分;如无法分割或分割会贬低价值,应通过议价、竞拍、销售等方式分配款项。
1w浏览2024-04-07
婚前房产按份共有离婚时分割怎么分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若在婚姻登记之前由单方当事人全额购置房屋,但房产登记簿却载明为夫妇两人共同所有的情况,此时应当视作夫妇共有财产;
如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无法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其次,如果该房屋系在结婚登记之前通过抵押贷款方式购买,虽只登记在单方当事人名下,但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应归属登记方所有,然而,婚后房产价值增长以及所偿还贷款部分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此种情况下,未登记方有权请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再者,若在结婚登记之前,某一方父母为其子女购置的房屋,可视为对其子女的单独赠予,因此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明确约定,否则在离婚诉讼中不应予以分割。
最后,对于在结婚登记之前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夫妇离婚之时,应根据各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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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共有人如何才能合理的进行房屋按份共有分割呢
10w+浏览2023-09-26
按份共有财产分割房产可以吗
离婚时离婚房产可按份共有分割,也分为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和没有其他约定这两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另有约定那么离婚后就按照夫妻双方的约定执行约定的内容,如果没有约定就可以照房产证约定的分额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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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产分割能按份共有吗
1w浏览2025-01-20
婚前房产按份共有离婚时分割怎么分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若在婚姻登记之前由单方当事人全额购置房屋,但房产登记簿却载明为夫妇两人共同所有的情况,此时应当视作夫妇共有财产;
如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无法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其次,如果该房屋系在结婚登记之前通过抵押贷款方式购买,虽只登记在单方当事人名下,但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应归属登记方所有,然而,婚后房产价值增长以及所偿还贷款部分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此种情况下,未登记方有权请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再者,若在结婚登记之前,某一方父母为其子女购置的房屋,可视为对其子女的单独赠予,因此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明确约定,否则在离婚诉讼中不应予以分割。
最后,对于在结婚登记之前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夫妇离婚之时,应根据各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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