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边建议您直接起诉。您可以聘请律师书写起诉状,列明事实和诉讼请求,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挪用的行为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甚至有可能构成犯罪行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针对此行为,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