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当事人的问题,分析如下:rn
1,村妇女主任并非“准生证”的法定受理单位和个人;rn
2,只要当事人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的要求,正常程序提出申请的,都可以办理“准生证”;rn
3,“准生证”应由当事人提供本人的结婚证、身份证、婚育证明、户口本等资料,向户口所在地的镇级计生部门申请办理;rn
4,如果村妇女主任,无故不予提供当事人的婚育证明的(当事人未违规办理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向其上一级计生部门反映此事;rn
5,还可以向市级计生部门反映此事;rn
6,如果上述都无效的,还可以向当地的媒体求助;rn
7,最后,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