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你朋友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话,《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提出申请是以企业的名义提出。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
首先要支付的是:破产费用,
然后是拖欠职工的工资和保险费用,
其次是缴纳税款,
最后剩余的才用来支付企业债务。至于孩子是不会牵涉到的,因为是有限责任,债务是以企业的资产为限,不包括家庭的房产等。看内容还涉及到了担保,企业无法清偿的部分,债权人是可以申请由担保人支付剩余部分欠款的,但担保人旅行支付义务后,还是可以向债务人(你朋友公司)追尝的。至于债务金额,银行欠款这些该是有协议的,利息根据协议规定计算(利率这些应该都在协议里)。按理,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是要在规定时间申报债权的(这样金额就出来了,
然后核实正确性)。顺序是,先申请就可以。法院会成立清算组,清算的。至于是否会牵涉到欺诈,按理担保公司和银行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只能说这么多,其他不清楚的,不敢多言。希望这些可以帮你个小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