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属于银行业务,应该属于民商法的法律范畴。
首先我认为,你这种民间借贷关系,当时你父亲应该是打一张借条,但是没有规定具体的还款日期及利息。如果按照法律对于借贷关系起诉的时效性来看,你说已经三年了。对方到法院起诉很可能法院不受理。原因为:超过民事案件2年起诉的“时效性”。因此对方很可能是骗你们的。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而且你说“利息是每月5分利“则远远超过了这个规定,因此他的5分利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
鉴于以上两点,建议:
1、咨询专业律师。
2、不要私下解决,最好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