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步骤: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东转让出资协议;3、前一届股东会决议;4、新一届股东会决议;5、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6、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7、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让方或受让方系国有、城镇集体单位的,则提交资产管理者审查同意的意见;9、《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该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