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单纯考虑借条这个东西,是个孤证的,要看双方质证的结果。
除了借条,要查证的因素还有:借款过程,借款用途,资金交付过程,催讨过程等。
双方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明,且对借条有疑问的,法院会询问是否提交文字鉴定。鉴定的方法并不是仅仅鉴定文字是否正确,而是要根据文字走向等辨认是否同一人书写,这个牵扯到笔迹鉴定学的内容,就不展开了。
另外,如果甲方提出借条,乙方不承认,并且损毁证据,就默认甲方所提交的证据为真实,这个是证据规则的规定。
但是这些,要到法庭审理阶段才有用,估计你这个想走经侦吧,去找公安那边了。
总的说来,法院的程序还是比较严谨的。再说就多了,回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