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无须登记,作品一
旦完成,无论出版与否,作者就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
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
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
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哪此作品受著作权保护,哪些作品没有著作权
(一)受保护的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作品;
(4)美术、摄影作品;
(5)电影、 电视、录像作品;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地图、 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数表、通用表将和公式。
谁可以享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以及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 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 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 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 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如何确认作者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 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播放他人作品时要注意什么
(1)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 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