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事故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2.车主和司机之间形成雇佣关系的,雇员(司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见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