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过户到未成年孩子名下到弊端是这样的:
1、房屋必须全款购买,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
2、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离婚时易出纠纷。即使房屋是夫妻共同购买,但法律上已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该房屋虽暂由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但离婚后夫妻一方想要处分该房产的,还需同为监护人的另一方提交证明手续,若另一方加以阻挠,将会让处分房屋变得更加艰难复杂。
3、父母不得随意处置子女名下房屋。法律规定,若非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父母不能随意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如果要对其进行处置,必须提供全体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的利益的保证书、未成年人需大额消费的证明、医疗证明等,以及公证机构出具的处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这一事实的公证书。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意方面遇到资金不足,想要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是不可以的。
4、父母想再收回房屋困难,且无法控制子女成年后擅自处分房产。
5、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孩子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