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承担形式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指侵权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
(2)排除妨碍,指排除侵权行为对权利正常行使所造成的妨碍。
(3)消除危险,指采取一定措施消除侵权行为给他人合法权益可能带来的危险。
(4)返还财产,指将非法侵占的财产返还给权利人。
(5)恢复原状,指将财产的状况恢复到侵权行为未发生前的状况。
(6)赔偿损失,指支付一定的金钱或者实物赔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7)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指消除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不良影响。
(8)赔礼道歉,指侵权行为人以一定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