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和婚内财产协议的区别是:
离婚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以及财产问题进行整体处理的协议。由于离婚财产协议涉及身份问题,因此离婚财产协议本身也是附条件的财产协议,只有离婚了,夫妻婚姻身份关系解除了,离婚财产协议才会生效。否则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是没有生效的。
而对于夫妻财产约定,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
杭州离婚律师也要说一下,对于夫妻财产约定有一种可以反悔的特殊情形,就是夫妻约定一方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如果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也没有公证,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继续履行财产协议,办理房产过户的,法院不会支持。
对应的法律依据就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32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658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了什么呢?第658条是说,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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