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都已经死亡的,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也死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姐姐有扶养能力,弟弟属于未成年的,姐姐有对弟弟的扶养义务,但被姐姐养大的弟弟也有扶养姐姐的义务。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