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否结婚,也不管结婚时间的长短,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仍属于其个人财产,与配偶没有关系。但是如果是婚后一起使用的可归属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