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见证律师谈话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事由:委托办理遗嘱律师见证
谈话人: 律师 记录人: 律师
被谈话人: ××× , 男/女 , ××××年××月××日出生,××族,现住××××,身份证号码: ××××××××××××× 。
谈话笔录:
问:你叫什么名字,因何事委托何见证?
答: 我叫×××,因××××,所以想立遗嘱处分名下遗产,希望委托律师提供遗
嘱见证,见证遗嘱系本人自愿签署,遗嘱中签名系本人所签。
问:你的年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如何?
答: 我是×××年 ××月×× 日出生,身体尚好,无精神疾患。
问:本次谈话是否系你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无受胁迫或受欺骗?
答: 。
问:你委托遗嘱律师见证,由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共同为你办理。你同意吗?(出示律师执照给委托人查验)
答: 律师执照我查看过,我自愿与贵所签署委托协议,我同意两位律师做遗嘱见
证人。
问:你以前是否写过遗嘱或由他人帮你代写过遗嘱?如果立有遗嘱且没有通过法定
程序予以撤销则会影响此次所立遗嘱的效力,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你本人承
担。你是否清楚?
答: 。
问:你的婚姻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及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情况?
答:
。
问:你立遗嘱的目的、原因和主要内容?
答:
。
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
必要的遗产份额。未保留的,在遗嘱生效并进行遗产处理时,依法应当为该继
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你
是否有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
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无依靠你扶养的人?
问:你立遗嘱的目的、原因和主要内容?
答:
。
问:遗嘱受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年龄、住址)?
答:
。
(提供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
问:是否有草拟的遗嘱?具体内容是否明确?
答: 。 (提供遗嘱文件)
问:根据遗嘱内容,你能向我们提供哪些材料?
答:
。
(提供:材料复印件存档,复印件需要与原件核对无误。)
问:请你在你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上按捺手印(签名并纳右手食指)予以确认。你
须保证你所提供的证据或材料是合法、真实、有效的,若因你隐瞒事实提供虚
假证据以及作虚假表示,导致所立遗嘱无效或出现其他效力瑕疵,责任由你承
担。你是否清楚?
答: 知道了。
问:是否与配偶有书面的财产约定?属夫妻共有,如配偶一方死亡,是否进行过析
产?
答:
。
问: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情况,是否属于你个人所有?你以前是否对上述财产作过抵
押、变卖、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等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
制所有权的情况?
答:
。
问:你与遗嘱受益人相处如何?遗产不给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原因或理由?
答:
。
问:你有无债务?对你所立遗嘱是否附条件?
答: 。
问: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否有争议或诉讼?
答: 。
问:你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答: 。
问:设立遗嘱是否出于你的真实意愿?是否理解遗嘱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遗嘱人能
否如实陈述有关遗嘱的全部情况并对所陈述的情况承担法律责任?
答: 。(要求本人诵读遗嘱内容。)
问:是否愿意在上述遗嘱上签名并按指印确认。
答: 愿意签名进行确认。(注:对本人诵读遗嘱内容及签名及按指印过程录音录像。)
问:遗嘱律师见证书需要几份?遗嘱由谁保管?
答:
。
告知:你所立遗嘱依法可以依法更改,如今后确需更改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可
以向你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否则出现不利法律后果由你本人承担。
我们的联系方式:地址: 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1207室; 联系电
话: ,你是否清楚?
答: 知道了。
问:委托见证后还可以办理公证,如同时办理,与公证相冲突,将以公证为准,如
公证有未约定的,见证可以做为补充。
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
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答: 我明白了。
问:有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答: 。
答:知道了。
问:现在向你宣读谈话笔录,若无异议,请在笔录上签名并按手印。
被谈话人(签名并纳右手食指印):
以上便是见证遗嘱谈话记录的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