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咳水的数量多少都是涉嫌走私毒品刑事犯罪,要被判刑的。
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这也意味着走私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情节严重的,将可能涉嫌走私毒品刑事犯罪。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凡是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可成为该罪的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实施走私的行为。2瓶止咳水数量不大,应该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