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从未吸毒的人,或者曾经吸食但已戒除的人。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