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解决的是什么诉讼请求能被法院立案受理,根据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能被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所诉行为属于可诉行政行为,即属于法定的受案范围。2、提起诉讼的原告必须是认为合法权益受到所诉行政行为侵害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3、提起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实质权利义务受到被诉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4、提起的诉讼必须符合《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即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5、提起诉讼在法定起诉期限内。6、所诉行为并非复议前置的行为。7、不属于撤诉后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