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机动车,若属于醉驾的,撞人轻伤逃逸的,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可以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若没有达到醉驾的,造成轻伤的,不涉嫌犯罪,不需要坐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他人受伤的,应该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