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是否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应作具体分析:
(1)所挪用的资金本身并不是上游犯罪“所得”,因为挪用资金只是暂时使用公款,而不要求将公款据为己有;
(2)挪用资金行为产生的收益,则是上游犯罪产生的收益,能够成为洗钱罪的对象。基于同样的理由,因行贿所获得的财产,也能成为洗钱罪的对象。
洗钱罪是一种对象特定化、手段特殊化、目的针对化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洗钱罪在刑法中归类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类下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该罪是不以侵犯个人、团体利益为目的的犯罪,其社会危害性集中为对金融管理秩序的冲击,同时其也对司法工作的开展存在直接的妨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