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无法投保交强险并非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过错,不应据此加重其民事责任。对于涉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应按照事故双方的过错比例确定赔偿责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护现场及时报警等待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区分,然后双方协商赔偿事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以上几种情形当事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