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根据《刑法》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以下几种: 1、吸收原则 以重并轻,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 2、合并原则 根据刑法上“一罪一刑”原则,将数罪分别判刑后合并执行。 3、限制加重原则 对所犯数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或者在总和刑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不得超过一定的期限。 4、折衷原则 对数罪分别判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吸收、合并、限制加重等不同的处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