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与中介签订合同时,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在实践中,为了避免纠纷,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审查中介公司的资质及其业务能力;(2)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3)中介费的支付期限及标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